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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安大学2020年保卫处B类人事代理人员招聘公告

发布时间:2020年09月30日  点击:[]次

根据学校各项事业发展,因工作需要,经学校研究决定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,现面向社会招聘保卫处B类人事代理人员,欢迎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踊跃报名。

一、 招聘岗位及人数

招聘岗位:治安管理员、消防管理员、校卫队管理员、技术维护员

招聘人数:2名

薪资待遇:按照长安大学B类人事代理人员薪酬体系执行

二、招聘条件

1.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,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热爱高校保卫工作,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结合作精神,服从组织安排。身体健康,品行端正。

2. 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,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及相关办公软件。

3. 年龄35周岁以下(截止2020年12月31日)。

4.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。公安类专业院校、有建(构)筑物消防员资格证书或有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录用。

三、岗位职责

需求岗位

岗位职责

治安管理员

1、负责协查、处置校园治安、刑事案件和突发事件以及资料整理、报送等工作;

2. 负责校园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和治安巡逻工作;

3. 协助开展校内禁毒工作;

4.做好防骗、防盗、禁毒、扫黑除恶宣传教育工作。

消防管理员

1.开展校内日常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巡查;

2.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,指导消防演练;

3.协助做好初期火灾扑救和火灾事故处理工作,配合公安机关、消防救援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;

4.协助管理微型消防站,整理消防档案和相关材料。

校卫队管理员

负责校卫队员日常管理工作。

技术维护员

负责信息化系统的日常管理及维护。

四、招聘程序

1、报名:在长安大学招聘网(网址http://zp.chd.edu.cn)注册登录,进入人事代理系列模块,填写信息,申请岗位。

报名截止日期:2020年10月31日。

2.资格审查:学校将根据应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。资格审查通过者参加笔试(电话或邮件通知本人)。

3.现场确认: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携带证明材料原件(与网报信息一致)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报名,并通知笔试测试相关事项。

4.笔试测试:测试时间地点以现场确认时通知为准。

5.面试测试:根据笔试成绩,确定进入面试人选,测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。

6.考察:根据笔试成绩、面试成绩的综合排名确定考察人选。

7.公示: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。

8.体检:学校组织入围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。

9.签署协议:学校与体检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。

五、其他

1.应聘者应保证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。如发现弄虚作假,取消应聘资格,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。

2.应聘者应遵守笔试、面试测试的考场纪律。违规违纪者取消应聘资格,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。

3.应聘者应认真填报个人相关信息。因个人填报信息缺失,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翟元元

联系邮箱:bwczbk@chd.edu.cn

长安大学人事处

长安大学保卫处

2020年9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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