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学校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,人事处党支部积极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主题活动。4月22日上午,人事处党支部在渭水校区北辰楼7层第六会议室召开党员大会,党支部书记李险峰主持会议。
李险峰传达了《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》精神,要求全体党员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,做到学纪、知纪、明纪、守纪,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。支部委员领学了《中共长安大学委员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》《机关党委党纪学习教育计划》,对支部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进行部署。
党支部书记李险峰围绕新修订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讲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。他提出要从“学纪、知纪、明纪、守纪”出发,围绕四个方面展开学习。一是明确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性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管党治党提出一系列新思想、新观点,我们在系统学习中必须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站位,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、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,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性。二是把握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内涵。要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,弄明白能干什么、不能干什么,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,进而内化为言行准则,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。三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必须注重融入日常、学用结合。作为人事处的干部,业务学习是基础性、经常性的工作,必须常抓不懈、久久为功;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,也可以成为促进人事处工作的有效举措,比如对养老保险、工资改革、绩效考核、岗位聘用的启示和推动作用。四是明确党纪学习教育的落脚点,抓好以案促学、以训助学,推动《条例》入脑入心,深化《条例》理解运用,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,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,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、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。
会上,全体党员逐章逐条学习了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(新修订)第一章至第三章,并在会上进行逐一发言,谈收获、讲感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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