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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处工作职责及部门领导

发布时间:2020年05月08日  点击:[]次

人事处工作职责

一、根据学校的发展目标,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。

二、负责学校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文件的制订及评聘工作。

三、负责毕业生选留,军转干部安置,以及全校教职工的调配工作。

四、负责全校机构设置,各单位的定编、定岗、定责工作,以及人员队伍建设。

五、负责统筹教师队伍岗位管理,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明确各级各类岗位职责与目标任务,完善岗位考核与评价,把育人成效作为教师考核与评价的主要依据和标准,不断提升管理服务育人实效。

六、统筹学校目标责任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,负责二级学院(系)目标责任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以及全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。

七、负责全校教职工薪酬待遇标准核定、调整以及劳务费、津补贴、各类奖励性绩效发放审批工作。

八、负责新进教职工的培训,专业技术人员国内进修及出国(境)研修访学的选派、管理及考核等工作。

九、负责全校教职工的社保工作。

十、负责学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设,在站博士后日常管理,部省级博士后项目申报等工作。

十一、负责全校教职工的退休、延退、返聘的审定工作。

十二、负责教职工各类请销假工作。

十三、负责去世教职工丧葬费、抚恤金以及遗属、精简职工生活费发放等工作。

十四、负责全校非事业编制人员的政策制定及聘用审批工作。

十五、负责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及聘任工作。

十六、负责全校教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。

十七、负责制定有关人事管理规章制度,做好人事处文件、资料的归档工作。

十八、负责学校人事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,完成各类人事信息的调查统计、报表和信息收集工作。

十九、负责学校涉密人员的归口管理。

二十、负责报备人员申请办理因私出国(境)证照的校内审批、证照管理及教职工因私出国(境)审批。

二十一、做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,履行职能监督职责,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。

二十二、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,积极配合校内其他单位(部门)完成相关工作。


部门领导

处 长:李险峰

主 管:主持人事处全面工作

电 话:029-61105181

地 点:渭水校区北辰楼701室


副处长兼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办公室主任:孔祥鹤

分 管:师资科、考核与聘用办公室、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办公室

电 话:029-61105183

地 点:渭水校区北辰楼701室


副处长:邵 龙

分 管:人事科、薪酬与社会保险中心、综合事务办公室

电 话:029-61105182

地 点:渭水校区北辰楼703室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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